4月9日,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成功學院大二女生李翠因腎癌去世。病逝前,她決定捐獻自己的眼角膜和遺體,用於醫學研究。如今,這名21歲的女孩已經離開人世一個多月,但是她自願捐獻的遺體至今沒找到合適的接受單位。
  是什麼阻擋了這次遺體捐獻的進程?
  家屬:“捐獻者連個單獨的墓穴都沒有?”
  4月9日6時21分,患腎癌的21歲女生李翠安靜地走了。
  據同學張千回憶,今年1月,李翠開始腰疼,起初她還扛著,到校醫院買點止疼片吃,但是病情逐步惡化,需要同學攙扶著才能從宿舍到教室、餐廳等地方。3月出現便血,她再也扛不住了,才告訴了家人。
  3月9日,拿著河南省人民醫院的確診書“左腎腎癌合併雙肺轉移,已到中晚期”,李翠的家人無論如何也無法相信這個事實。
  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時間,這個堅強的女孩曾對家人說:“如果沒我了,把我的器官捐獻了吧,用作醫學研究。”
  這是李翠最後的願望了。李翠的叔叔李志勇說,“我們家屬一定要完成她的遺願,讓她走得安心一些。”
  李翠就醫的河南省人民醫院介入科主治醫師曹廣劭告訴記者,李翠本來已在網上登記要捐獻全部的身體器官,可由於癌細胞擴散,凡是帶有血管的器官都不能進行移植,只有眼角膜可以使用。“聽到李翠要捐獻眼角膜,我們科室的醫護人員都很感動,醫院也盡最大的可能減免她的醫療費。”
  4月9日上午,醫護人員取下李翠的眼角膜後,向她的遺體鞠躬致敬。遵循翠翠生前的遺願,家人聯繫醫療機構,把她的遺體捐出用於醫療研究。
  “在李翠走之前,我們家屬給河南省紅十字會志願捐獻遺體中心打過兩次電話”。李志勇回憶,“一次是4月4日,給遺體捐獻中心打電話要相關表格;第二次是4月9日還是打電話希望要到表格,儘快捐獻。”
  李志勇告訴記者:“4月10日,河南省紅十字會志願捐獻遺體中心工作人員第一次來到現場,首先責備我們,‘你們家屬要捐獻遺體,為什麼不直接和我們取得聯繫,還要通過醫院眼科大夫?’”
  “我手機上的通話記錄可以隨便查,清明節前夕,我們就已經開始聯繫捐獻事宜。”李志勇說,“可河南省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說‘我們很忙’。”
  “之後他們又告訴我們,等11號追悼會再帶著相關表格和材料過來一次,完善相關手續,等追悼會結束後直接把遺體一起帶走。”李志勇說,“我當時就問他們,遺體拉走後,用於醫學研究,兩年後如何處置?省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就說‘遺體拉到殯儀館,集體火化,火化後,如果家屬要骨灰的話,可以來認領掩埋;不要骨灰的話,就由我們集體掩埋’。”
  “捐獻者連個單獨的墓穴都沒有?我們堅決不同意集體掩埋,中國人都講究入土為安,捐獻遺體的人,也是無名英雄,理應受到尊重。哪怕是很小的地方單獨安放她的骨灰,我們以後也有一個憑吊的地方。”李志勇說。
  “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說,1985年以來,從來沒有如此規定”。李志勇說,“後來,我們家屬才知道,他們把屍源稱為‘市場’,我們自以為做了一件善事,卻誤入了一個‘市場’。”
  記者致電河南省紅十字會志願捐獻遺體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1985年以來,對個人屍體單獨掩埋沒有規定。原則上,兩年後通知家屬領走骨灰,若不願意的話,我們就集體混合掩埋在新鄭福壽園。我們會在志願捐獻第二年,將捐獻者的名字刻在功德碑上,每年清明節會組織捐獻者的直系親屬前去憑吊。”
  5月16日,記者再次致電李志勇,他告訴記者,“目前依然沒有找到合適的接受單位。作為親屬,我們仍然沒有放棄,如果找到合適的接收機構,我們隨時都可以將她的遺體捐獻出去,完成她的遺願。”
  河南紅十字會志願捐獻遺體中心:既無資金又無專人,想乾好太難
  4月11日上午,記者以“您考慮過以後捐獻遺體嗎?您知道該去哪裡嗎?您知道都需要辦什麼手續嗎?”為話題,在河南省人民醫院隨機做了採訪。
  一位中年男子告訴記者,他的朋友去年捐獻了遺體,清明節打電話問捐獻遺體接受中心能不能去祭奠朋友,卻被婉拒。
  一位姓李的女士很無奈地說:“去年正月,我接到捐獻遺體接受中心的電話去領父親的骨灰。誰知,領到的骨灰竟只簡簡單單地被一塊紗布包著,心裡真不是滋味。現在想起來,還覺得難受……”
  “好不容易找到了捐獻遺體接受中心的電話,卻沒人接聽”;“跑了好多趟,手續還沒辦好”……很多受訪者或多或少心存顧慮和抱怨。
  記者致電河南省紅十字會志願捐獻遺體中心,一位王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河南省紅十字會志願捐獻遺體接受中心成立於1985年,由河南省紅十字會統一安排,委托基礎醫學院人體解剖學教研室兼管,目前位於鄭州大學新校區,遠離市區,鄭州市民來一趟都不方便,更何況是外地人?此外,中心面臨的最大困境是,20多年來,一直是既無資金又無專人,想乾好太難。”
  對於受訪者顧慮和疑問,另一位李姓工作人員說,他遇到過許多尷尬。不少老人來找他咨詢捐獻遺體的事兒,但往往沒談幾分鐘子女就趕來表示不同意;有的是老人在世時子女當面簽字同意,但老人去世後並不執行。
  “最讓我為難的是,即使簽了志願書,也不能經常去探望或打電話詢問,一旦老人去世後子女反悔,一點辦法也沒有。”李姓工作人員說,中心成立近30年,簽訂捐獻志願書的人不少,但很多都無法兌現,截至目前,接受的遺體只有268具。
  據瞭解,2013年鄭州大學基礎醫學院共接收了30多位自願捐獻者的遺體。“這個數量對於醫學院學生的教學使用遺體來說,是遠遠不夠的。”李姓工作人員說,每年有將近1000名臨床醫學專業的本科生,再加上其他專業需要修讀解剖學的學生,10多名學生共同使用一具遺體,每年該校教學及實驗就需要使用近200具遺體。
  專業人士:儘快完善相關法規,維護捐獻者尊嚴
  一邊是遺體接受機構服務不完善影響了捐獻者的熱情,另一邊卻是遺體需求缺口巨大,這樣的尷尬應該如何破解?
  “國內其它省份的先進做法很值得我們借鑒。如湖南省,遺體捐獻者家人憑相關證明,即可在長沙鳳凰山陵園內免費為捐獻者覓得一塊生態墓地。生態墓地占地不到1平方米,上面栽種一棵常青樹,並設一小墓碑表示紀念。”李翠的堂哥李釗認為,這是對捐獻者尊嚴的維護。
  “我們上課用的遺體,幾乎都是捐獻的。平常上課時,師生會舉行默哀儀式。”鄭州大學解剖教研室的陳老師告訴記者,幾乎每個學醫的人尤其是學臨床醫學的人都對這些遺體捐獻者充滿敬意,會把“他們”當作老師看待。“但僅僅靠我們來憑吊還遠遠不夠,應儘快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立碑紀念,讓遺體捐獻者得到應有的尊重。”
  是否有相關遺體捐獻的法律法規呢?記者查閱相關資料顯示,2001年3月1日《上海市遺體捐獻條例》出台,這是我國第一部關於遺體捐獻的法規。2003年,深圳市通過了《人體器官捐獻移植條例》並正式實施;青島和蘇州先後在公墓選址為遺體捐獻、器官捐獻者建造了紀念林……
  “我省應儘快制定相關法規,使遺體捐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河南省政協委員劉信聖說。2006年、2007年,他連續兩年在河南省政協會上提交了遺體捐獻立法的提案。儘管尚無結果,但他一直在關註這個問題。
  除了劉信聖,省政協其他委員也曾提交過類似提案,如加大遺體捐獻宣傳力度,營造捐獻社會風氣;加強對遺體捐獻辦理部門的監管;建立捐獻遺體接受中心調配網絡,使遺體得到合理有效利用,減少資源浪費等。
  劉信聖特別建議說,政府或相關部門應選一個草木常青、鮮花常開的地方為遺體捐獻者設立紀念碑或紀念林,或者設立紀念館,讓全社會像對待英雄一樣,去緬懷他們高尚的情懷,也能讓捐獻者親屬在特殊的日子里為他們獻上一束鮮花。
  本報鄭州5月19日電  (原標題:是什麼阻擋了遺體捐獻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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