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慶市南岸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來到重慶工商大學,針對“女大學生的安全意識”發放問卷調查。此次問卷調查主要針對工商大學不同專業的大一女生,發出問卷200份,收回186份,檢察官稱“從數據分析來看,大學新生安全防範意識還有待提高”。(昨日《重慶晚報》)
  這個結論怎麼得出來的呢?檢察官向媒體列舉了幾道題,沒看不要緊,一看嚇尿了。有一項問題為“你認為你的容貌長得安全嗎”,分別設置了“安全”、“一般”、“我是女神,不安全”和“不好說”4個選項,據說有33.3%的被調查者選擇了“我是女神,不安全”選項。
  我要問,南岸區檢察院的檢察官是否研究過以下問題:是否被強姦,跟長什麼樣有關係嗎?根據美國內華達大學陸紅教授團隊2006年發表的一項研究成果顯示,基本上所有面向女性的性暴力犯罪都是有預謀的,其中包括3/4的強姦案。因此,並不存在什麼小說電影或大眾傳媒渲染的“見色起心”問題。在某些國家,婦女把自己從頭到腳包裹得嚴嚴實實,也會被強姦。所有強姦案中超過一成的受害者是男性,且與他們的性傾向無關。因而,是否被強姦,不僅跟長相、穿著無關,跟種族、性別,都沒有關係。
  煞有介事說“從數據分析看”,不如說,問卷題目設計反映的是出題者自身成見。在民間笑話與常談中,這類成見很多,比如“從後面看想犯罪,從前面看想撤退”,“穿成這個樣子,不被人強姦才怪”等等,不一而足。其背後遵循的是一套為施暴者開罪,並將性暴力行為歸罪受害者的邏輯。實際上,在爭取輿論、擺脫罪名方面,某些加害者用起這些邏輯,可謂得心應手、屢試不爽:她長成這個樣,怎可能會有人強暴/騷擾她?!
  只要理解了這套邏輯如何運作,便可看清所謂“三成女生是女神”的調查,跟“安全意識”一毛錢關係沒有,挑“女神”說事兒,是要以容貌為標準,在女性中間劃分出貴族和賤民,這不是調查,這是調戲。這種調查,不是以大量過往案例為參照,也經不起嚴格的統計學推敲。假如說過去有公權力機關“釣魚執法”,此樁不啻為“釣魚普法”。前不久南京市棲霞公安分局民警“測試”開車搭訕女大學生,則是“釣魚普法”的另外一個例子。
  這種以保護女生為幌子的“安全意識”教育,很大程度上轉移了性暴力與性侵害的問題焦點,利用社會成見,把制度防範和公權力責任推卸到個人身上。不是反思立法與執法的疏漏,反而鼓吹受害者自我設限。一句話,你出事兒是你自己的責任。我倒覺得,檢察院應該自己給自己出問卷,比如“檢方提訴,如何避免法庭上受害人受到‘二次傷害’”,恐怕沒多少人能答得上來。□獸獸  (原標題:[街談]“三成女生自認女神”,是調查還是調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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